救护车使用管理

救护车使用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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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 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5-03-12 | 阅读次数:
沙河医务室救护车使用相关事项
1沙河校区门诊部备有救护车一辆,一般只有在急诊、急救的情况下,由接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才能使用救护车转送病人,若遇到多起情况时,先以急、危重病人为主;
2特殊行动不便的同学,根据需要和救护车当时的实际情况,可以给予特殊照顾;
3救护车由当天值班大夫调遣。司机持值班大夫开出的救护车派遣单,运送病人。紧急情况下,值班大夫口头派遣也可,事后予以补开派遣单。
4.遇特殊情况由院长或分管的副院长审批。
 
 
 
医务人员陪同转送病人相关规定
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,应与相关人员陪同转送病人。
1.心脏病突发、各种中毒、癫痫大发作、脑血管意外、昏迷、休克、外伤出血危及生命;
2.各种原因不明造成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急、危重病人;
3.其他:接诊医生根据当时病人的病情认为需要陪同的病人。
 
 
 
夜间救护车接病人相关规定规定
夜间特殊需要救护车接回病人时,以当时救护车的实际情况而定,救护车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,可以派车,但由当班医生安排,特殊情况由当班医生视具体情况而定。